关于开展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
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
为保障食品安全,落实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切实提高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安全保障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水平,我市决定继续开展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请各县(市)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申报。
联系人:市经信局消费品工业处 王珣,
电话/传真:0551-63538579。
推荐时间:2019年6月18日至28日
附件:
1. 《关于开展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的通知》(合经信消费品〔2019〕203号)
2.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推荐表
合肥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6月17日
附件1:《关于开展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示范工作的通知》
附件2:合肥市食品生产加工示范企业推荐表
来源:中国家庭农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