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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 创新自律 国律双保险监管模式

发布时间: 2019-04-21 阅读:(1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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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4 月 20 日,农业农村部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召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

4 月 20 日,农业农村部在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召开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工作座谈会。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关精神,系统总结合格证制度试点工作成效和经验,深入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合格证制度设计,研究全面试行的工作方案,将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有力有序向全国推广。本人有幸全程参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研究与试点推动工作,现将一些个人体会,与大家分享。

一、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当前我国经济社会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人民群众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需求日益提升。党和国家领导人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强调要走质量兴农之路,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新时期,必须加快探索建立新的更科学更完善的监管制度,切实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

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安全是底线

当前,我国农业进入转变发展方式、优化产业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站在了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历史关口。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总方针,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仅要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加快转变农业生产方式,加快农业转型升级,而且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坚守农业发展的生命线,特别是要牢牢守住不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这一底线。

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合格是基础

随着人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消费结构日益升级,对农业发展提出了更高期待和更多要求。2019 年是新中国成立 70 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必须要杜绝不合格农产品和食品上市流通,确保消费者吃的放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创新是关键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健全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是新时代、新阶段提出的新任务和新要求,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重大制度创设。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由生产经营主体依据现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对上市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开具合格证,不仅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而且建立了有效的准出与准入衔接机制,有利于形成政府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化治理格局,不断提升监管效能。

二、试点先行,实践检验

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作为一项新的制度创设,具有一定的前瞻性和探索性。在 6 个省试点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修订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做准备,超前谋划,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样板,真正为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探索出一条可行的制度措施。三年多来,浙江等六省先行先试、敢于担当、主动作为,对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形成了统一共识,对健全完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还有深入的思考,试点范围内的相关生产经营主体充分发挥了主观能动性,涌现出了一大批好的创新做法,真的值得学习推广。总体看来,各省的试点做法和成效具有以下四个特点:

让生产经营更有自信

过去我们讲 " 老王卖瓜,自卖自夸 ",现在我们要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就要坚持把优质产出来,把安全管出来,把自信亮出来,把品牌树起来。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就是生产经营者向目标客户、向消费者的自我承诺,或者叫自我声明,这是要用 " 白纸黑字 " 标识出来,表明自己对质量安全的态度。各省在试点中优先从农业企业、合作社、生产大户等入手,他们是敢吃螃蟹的第一人,也必将在市场中最先受益。率先垂范、市场驱动,让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有了良好开局。农产品生产经营环节复杂,链条长,风险隐患多,长期以来由于生产条件受限、大流通交易粗放、社会诚信缺失等原因,导致农产品市场鱼龙混杂、参差不齐,诚实守信的生产经营者有苦难言,好产品卖不出好价钱,品牌认可度不高,自信心严重受挫。全面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就是要让索票索证变为现实,易操作起作用,逐步消除农产品交易过程中的来源不明、标识不清、安全不知等问题,持续构建农产品优质优价的市场环境,重塑生产经营者的信心。

让全程监管更有效率

从农田到餐桌,保卫舌尖安全,关键是两条:一是强化源头治理,二是严把市场准入 ; 核心是要管好主体。目前大国小农仍是中国的基本国情、农情,小农在农业生产经营中依然占据着主体地位。多年来对于散户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始终没有破题,风险不可控,责任难追究。随着《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正式建立,探索建立与市场准入相衔接的机制和工具就迫在眉睫。实现小农与大市场的对接,销售者是关键,他们是直接或间接与农户打交道的利益共同体。这里的销售者既可能是农业企业或合作社,也可能是贩运经纪人或经销商、市场开办者或零售商。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在业务职能划分上,让这一类主体的监管有一定的交叉和空白。试点中各省都是通过联合发文的形式,强调入市主体开具合格证,市场主体查验合格证,以合格证为工具载体,共同管好这类主体,充分发挥他们的桥梁和纽带作用,这为下一步的齐抓共管、分工协作找到了方法。

让放心消费更有保障

农产品质量安全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是人民群众实现美好生活的基础和迫切要求。近几年,全国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为食用农产品合格证的推行奠定了坚实基础,各省试点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浙江省推行 " 一证一码 " 推广模式,并率先出台了地方法规,全省实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走在了全国前列,树立了浙江标杆。河北省探索出了 " 合作社带动模式、农业部门推动模式、多部门联动模式、区域协同倒逼模式 " 等四种模式。黑龙江省已经逐步用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取代农产品产地证明,成为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的有效载体。湖南省实行 " 质量合格 标识合格 合格凭证 " 相结合的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要求食用农产品凭质量标志证入市,挂合格标识牌销售,向购买者提供食用农产品合格凭证。山东省将全面推行韭菜合格证、销售凭证 " 双证制 " 管理。陕西省安康市、岐山县、大荔县等地大胆创新,推行具有防伪功能的二维码合格证,一证一码,类似居民身份证,具有使用便捷、格式统一、防伪唯一的特点。小小合格证,发挥大作用。

让社会共治更有动力

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需要政府监管责任和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共同落实,行业自律和社会他律共同生效,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共同激活。从食用农产品合格证试点省份反映,加贴合格证的农产品比未加贴合格证的农产品好卖,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且有些农产品在价格上有所提升。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尝到了甜头,就会继续使用食品农产品合格证,积极性大增,进而更为重视质量安全管控措施,不断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此外,通过媒体大张旗鼓地宣传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在落实主体责任、保障消费安全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向社会告知食用农产品无证流通存在的隐患和应承担的后果,不断提高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市场公信力和美誉度。相信在进入消费者用脚投票的时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需要用合格证来向全社会公开承诺,这必将形成社会各方良性互动、理性制衡、有序参与、有力监督的社会共治格局。


( 本文作者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 陈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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