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评定工作已拉开序幕。近日有部分读者来电问:今年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有没有新增条件?评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享受哪些扶持?记者就此采访了省农委合作经济指导处处长钱东方。
“今年全省将评定348个省示范家庭农场和156个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与往年相比,新增了两项申报条件。 ”钱东方介绍,申报省示范农场,要符合《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认定办法(试行)》中规定的八项标准等申报条件,从市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省直管县可从县级示范农场中择优推荐)。省示范社符合《安徽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方案的通知》规定的八项标准等申报条件,从市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 (省直管县可从县级示范社中择优推荐)。在此基础上,今年新增两项申报条件:农产品生产类型的合作社、家庭农场必须建立并有效实施安全间隔期和休药期制度;农民合作社必须录入农业部“新农直报系统”,家庭农场录入农业部家庭农场名录系统。
在名额分配方面,今年对行蓄洪区涉及的24个县有所倾斜。省示范家庭农场348个名额中,有48个名额针对行蓄洪区涉及的24个县,每个县推荐申报2个。省示范合作社156个名额中,有32个名额针对32个扶贫开发重点县,每个县推荐申报1个,有24个名额针对行蓄洪区涉及的24个县,每个县推荐申报1个。
“评上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可享受系列政策扶持。 ”钱东方表示,具体包括五个方面,一是今年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00万元,对评定的省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每个奖补4万元。专项资金还用于开展农民土地股份合作社试点、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和省示范家庭农场负责人集中培训等。二是国家和省农业项目安排,会优先考虑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和示范合作社。三是继续开展融资风险补偿试点。 2015至2016年整合财政资金1.2亿元,在24个县(市、区)开展建立风险补偿基金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试点,优先为示范家庭农场、示范合作社提供无抵押贷款,这项工作今年继续推进。四是加大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 2015年省财政注入资金10亿元在全国率先成立省级政策性农业信用贷款担保公司,为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业务,这项工作今年继续“扩面”。五是各地根据省政府出台的 《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积极落实税收、用地、用电等政策,促进农民合作社稳步发展.
来源:中国家庭农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