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皖农规函〔2023〕354号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第三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和第四批创建名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农业农村局:
为深入实施“158”行动计划,切实抓好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建设,近期,我厅组织开展了第三批省级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认定和第四批创建名单确定工作。经市级推荐、省级评审、会议审定和网站公示等程序,认定安徽知香斋食品有限公司等100家基地为安徽省第三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名单见附件1);安徽省飞菲食品有限公司等120家基地列入安徽省第四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名单,开展示范创建工作(名单见附件2);取消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安徽鑫泉米业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御香苑农产品加工产业园有限公司、安徽绿福农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的安徽省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资格(以下简称长三角基地)。并就做好长三角基地示范创建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进产业融合。实施“158”行动计划,是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乡村产业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省的重要抓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聚焦主导产业和特色产品,明确长三角基地创建的发展思路与工作举措,开展全链条“双招双引”,做深、做精、做强农产品加工业,切实延伸产业链、提升价值链、优化供应链,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要整合资源要素,有效加大长三角基地建设财政投入,保障基地建设用地需求,加强相关人才培育招引,引导各种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基地建设,深化保险、担保、信贷、基金等涉农金融工具体制机制创新,推动“158”行动计划取得新成效。
三、提升建设水平。各地要瞄准沪苏浙高端市场,推进农业生产“三品一标”提升行动,推行绿色生产方式,加快长三角基地生产加工技术升级;推进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认证,培育区域公共品牌、高端企业品牌、产品品牌,打造高附加值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
四、加强调度评估。各地要严格落实季调度机制,按时保质填报“158”行动计划调度表;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梳理创建成效,积极推广基地典型做法和优秀经验。我厅将持续开展长三角基地示范创建工作的监测评估、认定评审和绩效管理,推动各地高质量实施“158”行动计划。
附件:
1. 安徽省第三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认定名单(100个)
2. 安徽省第四批长三角绿色农产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创建名单(120个)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