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中央补助政策资金的落实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2018年小麦“一喷三防”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近日,省农委印发了《安徽省2018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现转载如下:
目标任务
总体目标: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小麦中后期田间管理水平,减轻病虫、干热风、早衰危害,尤其是有效防控小麦赤霉病发生危害程度,提高防治效果,减少因灾损失,促进稳产增产。
具体绩效指标:一是项目区统防统治率达到40%以上;二是项目区以小麦赤霉病为主的病虫防治效率达到80%以上;三是项目区小麦产量因灾损失程度控制在10%以内;四是农民对小麦“一喷三防”项目工作的满意度达到90%以上。
补助范围、对象和方式
(一)补助范围:合肥、淮北、亳州、宿州、蚌埠、阜阳、淮南、滁州、六安等9市31个小麦主产县(市、区),淮北、蚌埠和淮南等3市辖区,省农垦集团在31个小麦主产县(市、区)的国有农场。补助资金将用于赤霉病等小麦重大病虫害防治。各项目市、县(市、区)农业部门、农垦农场要根据省农委和省财政厅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确定本区域小麦“一喷三防”实施区域、实施面积和资金补助标准,但每亩补助资金标准不得超过10元。
(二)补助对象:为各地项目区内承担喷施作业的社会化服务组织,自愿实施小麦“一喷三防”的农民(含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要按照“谁实施、补助谁”“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和“向重点区域倾斜”的原则,提高补助的针对性,充分发挥补助政策对植保、土肥、农机等社会化服务组织和农民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持作用,鼓励在优势产区集中喷施,统一喷施。
(三)补助方式:补助资金可选择物化补助或发放现金,鼓励采取物化补助。采取物化补助的,各地要切实做好政府采购工作;采取现金发放方式的,要按照先作业后补助、先公示后兑现的程序,根据农业部门与服务组织签订的任务合同及验收凭证,由财政部门将补助资金兑现给实施作业的组织。
强化检查指导
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加强对“一喷三防”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技术指导和检查督导,确保项目任务落实和补助物资到位,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田。市、县农业部门要设立专门举报电话,对项目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省农委举报电话:0551-62640460。
加强工作调度
各级农业部门要加强对小麦“一喷三防”实施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上报相关材料。
1.报备实施方案。各项目县按照中央、省、市有关通知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项目县2018年小麦“一喷三防”实施方案。请于4月30日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至省农委备案。
2.实行周报制度。31个小麦主产县(市、区)和淮北市、蚌埠市、淮南市等农业部门要确定一名联系人,4月28日首次报送,以后每周二下午17:00前将汇总统计的《小麦“一喷三防”任务落实情况调度表》,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我委,直至“一喷三防”实施任务全部完成(没有开展喷施作业的,也要进行“零报告”)。
3.报送典型材料和工作总结。要及时上报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问题建议、相关典型等有关情况。“一喷三防”实施任务全部完成后,要形成工作总结,汇总完成《小麦“一喷三防”绩效指标完成情况表》、《小麦“一喷三防”物资招标采购情况统计表》,于5月底前将纸质件和电子版报送我委。
纸质件寄送:安徽植物保护总站药械科(地址:合肥市徽州大道193号安徽农业大厦13楼,邮编:230001)
电子版发送:ahsyxk@163.com
联系电话:0551-626118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