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太和县政府办公室连续出台三个文件,拿出9500万元,支持“四带一自”,推进特色种养业扶贫。该县做法思路清晰,重点突出,针对性很强,值得借鉴。
一是出台了《太和县贫困村扶贫产业园奖补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四带一自”中的园区带动问题。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对全县77个贫困村进行项目全覆盖,其中已出列的村,每村支持7.5万元,未出列的村每村支持30万元。这笔资金专门用于建立村级扶贫产业园,引导贫困户入园生产经营,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手牵手”示范带动,构建“园中园”或“园+园”的扶贫产业发展模式。
二是出台了《太和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贫困户脱贫奖补暂行办法》,重点解决“四带一自”中的“三带”(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带动)问题。县财政拿出1000万元,用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五种类型的带动奖补,即:“现金入股+分红”“正常租金+多予”“订单收购+溢价”“务工工资+额外”“托管服务+少取”。在入股、租地、收购、务工和托管等方面,区别对待贫困户与非贫困户。实行“同股不同红、同地不同额、同品不同价、同工不同酬、同管不同费”,把示范带动固化于制,实化于行。
三是出台了《太和县2018年特色种养业扶贫补贴办法》,重点解决“四带一自”中的“一自”(自种自养)问题。县财政拿出7500万元,用于贫困户种养补贴,突出到户项目覆盖率、突出产业达标户、突出贫困户自种自养。
来源:中国家庭农场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