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行蓄洪区,深入推进就业脱贫工程向纵深发展,引导更多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充分发挥就业扶贫基地示范效应,吸纳更多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工商联联合开展2018年省级就业扶贫基地招募工作。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
2016年、2017年被招募的省级就业扶贫基地需要重新申报。
二、招募原则
政府广泛动员,企业自愿申报,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择优确定。
三、招募条件
1.热心社会公益、具有社会责任感,愿意接收且能够吸纳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就业30人以上;
2.经济实力较强,主导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发展方向;
3.劳动关系总体和谐,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职业安全卫生制度比较健全,劳动保障诚信等级评价为A级,近年来未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重大事件;
4.生产经营比较稳定,近年来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行为记录,无经济、法律纠纷,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5.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住宿、餐饮、交通等生活设施齐全,注重人文关怀;
6.职业培训制度较为完善,积极开展员工技能培训。
四、责任分工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脱贫工作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部门推荐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中自行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省扶贫办、省工商联负责择优确定省级就业扶贫基地,并从中遴选推荐一批企业作为全国就业扶贫基地候选单位;
2.被评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且作用发挥突出的,将作为就业扶贫爱心企业候选单位;
3.人社、扶贫部门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
4.人社部门负责为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5.人社、扶贫、财政等部门帮助企业落实相关扶持政策。
五、报名方式
自愿申报为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可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附件1)、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附件2),于2018年4月30日前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www.ahzwfw.gov.cn)进行申报,同时邮寄书面申报材料一式4份至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
联 系 人:杨礼球 联系电话:0551-62999779
地址:省政务服务中心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窗口
邮编:230051
附件:1.省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
2.就业扶贫基地岗位信息表